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教育部高等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澳门凯发
教职成厅函〔202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提高高等继续教育科学决策水平,经研究,我部拟成立教育部高等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为做好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数量
(一)推荐对象:各地高校、研究机构、行业企业、教育行政部门从事高等继续教育教学、研究、管理等工作的专家学者。
(二)推荐数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人选总数不超过10人;各部属高校推荐人选总数不超过3人;国家开放大学统筹全国开放大学系统推荐工作,总人数不超过40人。
二、推荐人选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继续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公正。
(二)长期从事高等继续教育有关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熟悉高等继续教育政策,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造诣较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全国或本地区高等继续教育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具有副高(副处)以上职称(职务)。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向中青年倾斜。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参加专家委员会工作的时间。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请各推荐单位大力支持和配合,本着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态度,做好组织遴选、材料审核、推荐报送等各环节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分为宏观政策咨询、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数字化建设、资历框架与学分银行建设、质量保障等领域专家组。请结合专家实际确定推荐领域。
(三)请如实填写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和汇总表(见附件1、2),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通过“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提交。
(四)部属高校、国家开放大学(统筹开放大学系统上报)推荐人选直接通过系统提交。其他推荐的人选通过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后提交。
政策联系人及电话:杨富坤 徐璐 010-66096459
技术联系人及电话:朱晓晖 苗林波 010-57010738 57519078
附件:1.
2.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