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 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助力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和厅党组审议,认定浙江药科职业大学蔡伟技能大师工作室等10个工作室为首批省职业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现予公布。
各技能大师工作室要认真做好建设方案实施工作,有效推进“三教”改革,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技术技能重要成果传承和推广。相关市县教育局、职业院校要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在条件保障上给予必要支持。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