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国资委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山西省工商联
关于开展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国资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商联,各大企业,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 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与行业龙头企业、高水平高等学校深度合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落实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优先在教育部重点布局领域以及我省传统、特色优势、急需紧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省级特色专业镇、重点产业 链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分两批遴选建设若干省级示范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以下简称 “共同体”),带动各市建设一批赋能 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地方特色产业的区域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力争建设或参与建设若干国家级共同体。
到 2025 年,在共同体实体化运行机制建设、优质教学评价标准开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实践能力项目、教学装备、技能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案例。建成一批省内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中心,推动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和区域布局,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服务高效对接、支撑全行业发展。
(一)建设单位
共同体是由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含中职 学校、高职专科学校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下同)牵头,联合行业组织、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组建,跨区域汇聚产教优质资源的产教融合新型组织形态。
1.牵头单位
共同体由一家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联合一所高水平高等 学校、一所职业学校牵头建设,发挥各建设主体作用,推动产教全要素融合。牵头企业应在所属行业有重要影响力和话语权,能够统筹行业产业资源,并在共同体内切实起到统筹、牵头作用, 鼓励行业头部(龙头)企业、央管省管国有企业和我省特色专业镇龙头企业、重点产业链链长(主)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省 级职业教育集团参与企业或现代学徒制试点企业等牵头组建。 牵头高水平高等学校的优势、重点学科应与共同体行业领域相符,有明确的科技攻关方向和团队,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牵头职业学 校的特色专业(群)应与共同体行业领域相符,人才培养质量高,设有独立的社会培训机构或继续教育机构,广泛开展各类培训。 鼓励职业学校联合省外龙头企业、高水平高等学校共同牵头组建。 原则上我省职业本科学校、国家级和省级“ 双高” 院校均应积极牵头组建。
2.参与单位
根据我省相关行业的产业链上下游分布和教育资源布局,跨区域广泛吸收行业组织、学校(含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单位参与建设。共同体参与单位要主动开放资源、对接需求,积极承担建设任务,实质性参与共同体建设。
(一)建立健全实体化运行机制。共同体要建立领导小组(理 事会或董事会),商定建设方案,明确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召开成立大会,审议通过共同体章程。要建立规范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等,明晰责权分配,保障各方权益。要配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构建产教供需对接机制。共同体要组织工作专班,每年通过政策研究、调查问卷、走访调研、大数据分析等多种形式, 开展行业发展趋势、人才需求情况等方面的调研,并于每年第一 季度期间编制、发布行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见附件1)、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报告(模板见附件2)和行业人才供需清单、技术供需清单(模板见附件3),指导相关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工作,促进产教供需高效对接。
(三)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共同体要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置 于首要位置,深入推进校企协同育人,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 道。依据产业链分工对人才的要求,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 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实施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共同体内实行校企师资互兼互聘,共建共享高水平 “双师型”教师队伍。共同体内企业招工要向共同体内 学校倾斜,加大实习和就业岗位供给。共同体内学校要开放培训机构和继续教育机构,面向行业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 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支持共同体内高水平高等学校招收具有工作经历 的共同体内职业学校毕业生和企业一线优秀职工,攻读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提升学历层次。
(四)协同开展技术攻关。共同体要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 校企联合打造科研攻关团队,深入生产一线,瞄准产业需求,调研征集企业实际面临的生产性和技术性难题,校企系统解决问题。 支持职业学校在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中发挥“ 中试车间” 的作用。共同体建设单位要加大经费投入,共建技术创新中心、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和重点实验室等,产出一批前沿领域的创新成果,服务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产品升级,提升服务水平。
(五)有组织开发教学资源。共同体要组建高水平教科研队伍,对标产业实际和发展需要,结合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技术攻关实际,将产业应用的工艺、技术融入教学实践,开发专业核 心课程、实践能力项目;发挥学校专业优势和企业的技术优势,跟踪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标准,研制优质教学装备并推广应用。
(六)强化支持保障力度。共同体各建设单位要制定支持共同体建设的专项政策,保障和促进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内企业要发挥技术优势和平台优势,把共同体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 度考核。共同体内学校要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为共同体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撑。
(一)全方位整合产教资源,重点考核共同体建设单位优质多元以及跨省域、跨市域分布情况。
(二)构建产教供需对接机制,重点考核行业发展分析报告、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报告、人才供需清单和技术供需清单编制发布是否及时,内容是否客观、全面。
(三)联合开展人才培养,重点考核委托培养、订单培养、 学徒制培养学生规模,校企师资互聘情况,高水平“ 双师型”教师 队伍建设情况,共同体内企业接受共同体内学校毕业生就业人数以及培养人才在本行业内就业人数;职业学校面向行业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规模;共同体内普通高校录 取共同体内职业学校毕业生和企业一线在职员工就读本科或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
(四)协同开展技术攻关,重点考核共同体内资金投入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情况;服务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产品升级项目数,取得的技术创新成果情况,技术供需清单的承接完成数。
(五)有组织开发教学资源,重点考核校企结合生产实践、人才培养和技术服务实际,联合开发专业核心课程、实践能力项目数量,教学装备研制及推广情况。
(六)强化支持保障力度,重点考核共同体建设单位专项支持政策制定情况。
1.注册申报。省直各有关单位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推动指导所属行业、企业、学校等积极开展共同体建设申报工作。各牵头企业根据工作要求和筹备情况,统筹产教资源,在管理平台 (https://zj.chinaafse.cn/,下同)进行账号注册,并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模块填写信息数据、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填报《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申报书》(模板见附件4),加盖各牵头单位公章后, 通过管理平台上传。
2.评审认定。省教育厅将会同各有关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专家组审核、会议评审、实地考察等环节,遴选确定山西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培育建设单位,并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名单。
3.推荐监测。对运行机制完善、建设成效明显、符合国家要求的省级共同体,将按程序择优推荐国家级共同体。省教育厅将会同各有关单位,在信息采集平台上对共同体建设情况进行监测。
1.共同体注册填报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23 年10月31日,2024年起为每年的1月1 日-10月31日。
2.共同体绩效数据采集时间:2023年起,每年11月1日-12月15日。
3.共同体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填报时间:每年第一季度期间完 成年度工作计划,每年12 月15日前完成年度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5),分别上传管理平台。
联系人:张 杰 13044406308
张少龙 0351-3046505
技术平台:孙风朝 18636317886
附件:1.行业发展分析报告(提纲)
2.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报告(提纲)
3.行业人才供需清单、技术供需清单(模板)
4.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申报书
5.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年度总结报告(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