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放大学文件
鄂开大质〔2021〕12号
关于公布湖北开放大学体系
二级督导机构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电大,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为完善开放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健全教学督导机构,进一步做好开放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根据《湖北开放大学教学督导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办学单位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湖北开放大学学生督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经各市(州)、省直管市电大,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推荐,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审核,现将各教学单位二级教学督导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附件:湖北开放大学体系二级督导机构成员名单
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21年12月13日
湖北开放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印发
承办部门: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经办人:李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