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高水平课程(有效课堂)认证评委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高水平课程(有效课堂)认证的通知》,经研究,现将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认证评委遴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校内正式职工;
2.近五年承担过课程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3.对教育教学有一定研究,熟悉课程开发、教学设计与实施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4.在本人所在部门的支持下,有时间参与高水平课程(有效课堂)认证评审工作。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与部门推荐相结合,符合条件的对象填写申报表(附件1),各教学单位根据遴选条件初审后填写汇总表(附件2),两份材料均需汇总后报送高水平课程(有效课堂)认证工作办公室(管评中心);
2.高水平课程(有效课堂)认证办公室根据条件进行预审;
3.高水平课程(有效课堂)认证办公室将预审符合条件的评委情况上报学校领导;
4.学校领导审定。
三、评委职责
1.研制学校高水平课程(有效课堂)认证具体实施方案;
2.研制学校高水平课程(有效课堂)认证标准执行细则;
3.指导参与认证的教师加强高水平课程(有效课堂)建设;
4.按学校统一安排,开展高水平课程(有效课堂)的设计评审、听课评审和测试评审等工作。
四、评委的聘任管理
1.经学校领导批准予以聘任;
2.一个聘任周期为三年;
3.受聘期间,评委应按高水平课程(有效课堂)认证办公室的安排,履行评委职责,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
4.在聘期内,因个人原因或不能履行评委职责者,将按程序予以解聘,缺额按条件增补。
五、申报要求
联系人:程夏静
电话:027-87554311
附件:1.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高水平课程(有效课堂)认证评委报名表
2.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高水平课程(有效课堂)认证评委汇总表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