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阅《评建工作简报》(2021年第2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2020年10月,国家开放大学决定联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试点,浙江、福建、山东、河北分部被列入国家开放大学首批办学评估试点单位。本次评估试点系国家开放大学首次对分部开展的综合性评估。评估将围绕办学定位、体系办学、条件保障、教学运行与效果、质量管理、创新与服务六个维度来开展,旨在进一步健全国家开放大学质量保证体系,促进办学体系、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为进一步服务办学质量评估评建工作,我中心汇总了评估试点工作的相关动态,并汇编了开放教育考试相关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
附件:评建工作简报2021年第2期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