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阅《评建工作简报(第一阶段评建工作督导情况通报)》(2021年第17期)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电大,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校内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内部治理,落实“总部、分部两级统筹”,压实办学主体责任,促进形成“全国一盘棋”的一体化办学格局,全面提升体系办学的规范程度、保障水平、教学质量,国家开放大学决定自2021年开始,建立5年一轮分部办学评估制度,联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工作。湖北开放大学(国家开放大学湖北分部)将于2022年下半年接受评估。
为迎接评估,湖北开放大学分两次组织专班对全省开大(电大)体系评建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本期评建工作简报通报了两次组织专班对全省开大(电大)体系评建工作的现场督导情况,请大家查阅。
附件:评建工作简报(第一阶段评建工作督导情况通报) 2021年第17期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