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四部委联合修订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发布。研制团队在深入调研上海、福建、辽宁、新疆等省(区、市)和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政策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将《管理办法》从原来的6章23条扩展到9章34条,为新时代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贯彻《管理办法》,高质量推进兼职教师管理工作,需要职业学校厘清选、聘、管、用四个问题。
“谁能做”兼职教师
《管理办法》从主要来源和基本条件两个方面明确了兼职教师的聘请要求。
在主要来源上,《管理办法》要求职业学校从企事业单位的在职、退休人员和社会领域的能工巧匠中筛选兼职教师。其中,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和退休人员主要包括高层次管理者、高技能人才、高科技人才等。社会领域的能工巧匠以劳动模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为主。
在基本条件上,《管理办法》从思想政治素养、教育教学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和身心素质四个方面规定了兼职教师的任职要求。其中,专业技术水平主要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级、职业技能等级、政府机构授予的荣誉称号等来判定。
“如何聘”兼职教师
《管理办法》从聘请方式和聘请程序两个方面明确了兼职教师的选聘工作。
在聘请方式上,《管理办法》主张要将单向聘请和双向互聘结合起来。其中,单向聘请是指职业学校通过特聘教授、客座教授、产业导师、专业带头人(领军人)、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方式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领域聘请兼职教师,主要包括个体聘请和3人以上团体聘请;双向互聘是指职业学校与企事业单位通过联合培养人才、共同开展科研攻关、合作推进课题研究和成果转化等方式来聘请兼职教师。
在聘请程序上,《管理办法》分别对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和对口合作单位选派的具体步骤作了明确规定。其中,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兼职教师需要职业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确定兼职教师岗位和任职条件,面向社会发布信息后审查应聘人员的资历资格、能力水平,在此基础上确定岗位人选,完成公示后与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对口合作单位选派兼职教师需要对口合作企事业单位根据职业学校兼职教师岗位需求提供遴选人员名单,双方协商确定聘请人选,并与对口合作单位签订工作协议。
“怎么管”兼职教师
《管理办法》从教育教学、社会保障和动态退出三个方面设计了兼职教师管理体系。
在教育教学管理上,《管理办法》从岗前培训、岗中跟踪和岗后评价三个环节设计了闭环管理系统。其中,岗前培训由职业学校自主开展或教育、人社部门集中开展,旨在通过学习职业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方法、学生心理、学生管理等内容来提高兼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岗中跟踪主要是通过帮带和指导的方式解决日常教学中的问题,通过为兼职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来引导他们与专任教师建立互研、互学、互助的机制。岗后评价根据兼职教师管理和评价办法开展,其结果既可以作为工作报酬发放和继续聘请的重要依据,又可以为兼职教师所在单位的考核评价、评优评先、职称职务晋升提供参考。
在社会保障管理上,《管理办法》从工作报酬、商业保险、专业发展等维度设计了相对健全的保障系统。其中,工作报酬由职业学校按课时、岗位或者项目支付,经费通过职业学校办学经费、服务性收入、地方财政专项拨付和专项奖补等渠道筹集。商业保险主要通过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来为兼职教师提供保障。专业发展主要是指职业学校根据兼职教师的技术职称和能力水平聘为相应的兼职教师职务,根据兼职教师的业绩给予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为兼职教师考取教师资格证书创造条件,不断增强其专业发展荣誉感。
在动态退出管理上,《管理办法》明确了强制退出、协议退出、自愿退出三种退出机制。其中,强制退出是因兼职教师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等方面存在问题而产生的退出。协议退出是因工作协议的具体约定而形成的退出。自愿退出则是因兼职教师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工作职责而产生的退出。
“怎样用”兼职教师
《管理办法》从课堂教学、实习实训、课程资源开发和专任教师素养提升四个方面规定了兼职教师的工作职责。
在课堂教学上,《管理办法》要求兼职教师在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将课程思政教学理念融入教学实践,在培养学生理论素养、职业技能的同时提高学生职业道德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
在实习实训上,《管理办法》规定兼职教师在开展实习实训教学的同时积极参与职业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协助职业学校引入生产性实训项目,为学生参加企业实践创造条件。
在课程资源开发上,《管理办法》要求兼职教师要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等纳入教学内容,不断增强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和时代性,还要参与教学标准修(制)订、教材编撰及教学资源开发等工作,积极融入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
在专任教师素养提升上,《管理办法》规定兼职教师为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深入企业顶岗实践、跟岗研修创造条件,协助聘请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到学校参与教学科研工作,与专任教师共同打造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职业学校聘请、管理兼职教师是一项系统工作,除了厘清选、聘、管、用四个问题外,还需要同兼职教师、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共同构建四位一体的兼职教师支持体系,形成职业学校确定需求、兼职教师踊跃参与、企事业单位积极选派、政府部门全力支持的协作格局,高质量地推进兼职教师培养培育工作。
(作者:韩雪军,系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教师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