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教师间教学交流与经验分享,发挥校内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将结合高水平课程(有效课堂)认证、“课堂革命”典型案例培育,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观摩课范围
各教学单位遴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教师开放课堂,供其他教师观摩学习。
1.历届各级教学竞赛获奖教师;
2.2021年秋季学期高水平课程(有效课堂)认证通过教师;
3.各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
4.各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负责人。
二、观摩课形式
可采取现场教学观摩和专场教学观摩的形式进行,现场教学观摩是指按照教学安排在正式授课时的集体听课、评课活动;专场教学观摩是指为观摩而组织授课的集体听课、评课活动。
三、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按要求遴选优秀教师,在本学期15-16教学周期间至少举办1场观摩活动,向全校教师开放。请各单位精心组织观摩活动,创造条件扩大观摩活动的覆盖面,观摩课尽量安排在容量大的教室,也可以采取线上同步直播的方式。请于5月20日17点前将本单位教学观摩活动安排表(见附件)电子稿发送至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邮箱hbddgpzx@126.com,由管评中心汇总后发布。
2.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参加观摩活动,通过观摩,让其学习优秀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技能,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教师观摩完毕后填写听课记录表,交学院(部、中心)保存备案。
3.各教学单位要积极宣传观摩活动,及时进行活动总结。观摩活动的图片和新闻稿请发送至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邮箱hbddgpzx@126.com。
附件:教学观摩活动安排表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22年5月17日